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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减分”措施解读答疑

发表时间:2020-03-02 23:28:39  来源:新华网  浏览:次   【】【】【

▼疑问一:重庆“学法减分”措施持续到什么时候结束?


答:“学法减分”是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统一部署的交管便民措施。3月1日起,重庆在全国率先试点实施。该措施推出后,将长期推行,驾驶人可以根据自己当前记分情况,合理安排时间参加“学法减分”。


▼疑问二:哪些驾驶人可以申请参加“学法减分”?


答:持有重庆市公安交管部门核发驾驶证的驾驶人均可申请参加“学法减分”,不区分驾驶证准驾类型,也不区分是否为营运车辆驾驶人。


▼疑问三:可以通过哪些渠道参加“学法减分”?


答:今年3月1日起,驾驶人登录支付宝—城市服务—重庆交巡警“学法减分”平台,完成实名认证后,即可申请参加“学法减分”,无需提供其他资料。预计8月1日后,重庆市还将推出“交管12123”手机APP学法减分和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减分平台。


▼疑问四:在当前记分周期内被记多少分可以参加“学法减分”?


答:驾驶人只要在当前记分周期内有记分,即可参加“学法减分”。


▼疑问五:参加“学法减分”后怎么减分?可以减多少分?


答:驾驶人在网上平台申请参加30分钟交通安全学习,并经考试合格后,系统将自动从驾驶人现有记分中减免1分,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最高可减免6分。


▼疑问六:参加“学法减分”有次数限制吗?


答:一个记分周期内,驾驶人减免分值达到6分后,将不能再参加“学法减分”。


▼疑问七:驾驶人不能参加 “学法减分” 的情形有哪些?


答:按照相关规定,驾驶人有以下情形的,提交“学法减分”申请后,系统审核时将不予受理:


①在本记分周期内,申请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当前记分已经达到十二分的;


②在上一个记分周期,申请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的;


③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申请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


④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的;


⑤申请人名下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


⑥申请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


⑦申请人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或者申请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学习考试时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情形的;


⑧申请人当前记分周期内减免的记分已满6分;


⑨存在未完成学习、考试申请信息的。


▼疑问八:不能参加“学法减分”的情形中,关于“申请人名下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具体是指什么?


答:具体是指以下情况:一是驾驶人处理电子监控设备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后,还未缴纳罚款的;二是驾驶人因交通违法行为被民警现场开具《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后,还未缴纳罚款的;三是驾驶人因交通违法行为被民警现场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


政强制措施凭证》或者《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后,还未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处理,或者接受处理后还未缴纳罚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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